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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一)
2011-02-11 20:10:2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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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福建省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报名须知:

公开招聘时间安排
  3月31日前,各市、县(区)向社会发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局(公务员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备案。
  4月10~20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5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30日前,省自考办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7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局(公务员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备案。


昨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三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1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今年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将从4月10日起报名,今年首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将另行通知)。与去年相比,今年公开招考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各地发布公开招聘方案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应准确、规范,符合岗位实际需要,坚决杜绝“因人设岗”现象,消除任何歧视性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
  公办幼儿园 新教师不纳入统考
  据了解,今年全省统一笔试的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补充新任教师。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可由各市、县(区)自行决定是否纳入全省统一笔试;通过自主双向选择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暂不纳入全省统一笔试,由各市、县(区)自行组织。
  每位应聘者 最多可报3个岗位
  招考方式为全省统一笔试,各市、县(区)负责招聘方案的制定与发布、面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而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
  专业知识 占笔试成绩的60%
  据介绍,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据了解,3月31日前,各市、县(区)将向社会发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4月10日至20日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5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5月30日前,公布笔试成绩。
福建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委编办
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11〕1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编办、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和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我省从2010年开始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并实行全省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以下简称“全省统一笔试”);日前,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规范和完善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现就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择优聘用,是我省教师补充方式的重大改革,对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保证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建立和完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也将对我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产生重要影响。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条件设置
  全省公办中小学(含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其中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是否纳入全省统一笔试,由各市、县(区)自行决定。通过自主双向选择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2011年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暂由各市、县(区)自行组织,不纳入全省统一笔试。
  各市、县(区)制定当地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我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应准确、规范,符合岗位实际需要,坚决杜绝“因人设岗”现象,消除任何歧视性条件。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三、公开招聘程序

 

Tags: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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