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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人事代理)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3.身体、心理健康。
(二)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五年。
2.具有本科学历,教龄5年以上。
3.具备下列荣誉之一:
a.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正高级教师;b.由政府和教育部门表彰的县级及以上的劳动模范、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获得者;c.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的。
(三)面向毕业生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岗位:未初次就业的浙江籍、持有与专业对应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应聘体育岗位:未初次就业的浙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注:招聘录用2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于2017年4月3日0时~4月5日24时。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wzer.net)进行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不成功者可现场报名。
时间地点:2017年4月5日(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求真楼(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口村)三楼选修教室。
报名方式:携带报名表(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wzer.net下载填写)及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A4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6日8时~20时。学校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网上提供图片)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中发现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完整的,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注明缺失的内容,报考人员须在现场确认环节补全。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4.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6日20时~24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4月7日(周五)9时~15时。地点: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求真楼(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口村)三楼选修教室。
2.确认时,需在《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教师(人事代理编制)招聘告知书》上签名;
3.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将网上已初审通过的《2017年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下载打印,本人签名一份。
(2)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各1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 料、职称证书。未初次就业的提供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等(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需要院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
报名、审核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优秀教师1:1、毕业生1:2)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布。
三、考录程序及办法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分两轮进行,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70%。
(一)第一轮考试
第一轮考试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8日(周六),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口村);
3.面试内容: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包括现场答辩和问题阐述。每人8分钟。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优秀教师1∶1、毕业生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2的开考岗位报考者全部进入第二轮考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
(二)第二轮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9日(周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口村)。
3.采取分专业考评的形式进行,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内容:分学科素养笔试(体育为体育技能考试)、模拟课堂教学形式,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40%;占考试总成绩的70%。具体考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模拟课堂教学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面试)30%+第二轮考试70%(笔试或体育技能考试×30%+模拟课堂教学×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体检对象属公办在编人员和民办人事代理人员,须于4月10日(周一)17时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无法提供同意意见的,取消入围体检资格。其空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人员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低于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任,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专业审核依据。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五)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公告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网址:www.wz58z.net。咨询电话: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办公室,0577—86611119。
(六)另外,符合温州市政府颁发的《温州市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温政办〔2016〕7号)文件要求的,按文件有关规定实施。
(七)本公告由 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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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ZJCC01 – 2016 – 0004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2016〕7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温州市
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制定的《温州市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市教育局 市编委办 市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3〕63号)精神,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大力引进人才,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引进主体资质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民办学校,须为各级各类全日制民办学校。
二、人才资质条件
非温州户籍的在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男性年龄须在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特级教师等称号的拔尖教育人才;
(二)国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教练;
(三)省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省优质课一等奖和全国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四)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三、人才优惠政策
(一)民办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其人事关系挂靠在我市确定的公办学校,进入该公办学校的事业编制,按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进行管理。原为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其人事关系转入我市同级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服务分支机构进行管理。
(二)各地要确定若干所公办学校作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的挂靠单位。市本级暂确定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中学段)和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小学段)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人事关系挂靠单位。
各地用于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编制总数,控制在本区域教职工编制数的2%以内。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民办学校,须与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挂靠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与原单位接转人事关系,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重新建立人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