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拟招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学前及特殊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邹城市常住户口(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见附表);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济宁市批准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此次共招聘教师1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已就业考生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证者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三支一扶”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年期考生、大学生村官考生、省优生、独生子女考生、特困考生须持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缴纳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填写《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报考比例达不到1:3,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于2013年8月20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为减轻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邹城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