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0名,事业编制,财政全供。现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宜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5、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6、已就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具有与招聘学科和层次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高中教师50名:语文9名、数学3名、英语7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4名、历史4名、政治3名、体育5名、美术3名、音乐3名、计算机2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试讲两种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8月28日17:00前到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房间(洛阳市宜阳县城东新区奔马东500米处)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聘用计划与专业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4。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