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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3]3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工业设计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28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助理工业设计师考试:
11月3日
上午 9:00-11:00 《工业设计基础理论》
下午 1:00-5:00 《设计实务》
(二)工业设计师考试:
11月3日
上午 9:00-11:00 《工业设计综合知识》
下午 1:00-5:00 《设计实务》
(三)高级工业设计师考试:
11月3日 下午 1:00-5:00
《设计策划》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和《工业设计综合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设计实务》和《设计策划》2个科目为主观题,使用绘图笔和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绘图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绘图工具、橡皮、卷(削)笔刀。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初、中、高级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登录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网页(www.zjjxw.gov.cn/cszc/scfwyc/)或浙江工业设计网(www.zjida.org.cn)查阅、下载。
四、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附件1。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发放成绩合格证明,其成绩在5个年度内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时有效。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19日至7月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2日至4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工业设计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人员到省工业设计协会(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东海宾馆1号楼620室,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71-87030342,87058210,87056712;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考人员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业设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复印件。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及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7月12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8月3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工业设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序号报送等各项工作。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13〕100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和《工业设计综合知识》2个科目为每人每科目50元;《设计实务》和《设计策划》2个科目为每人每科目8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有关部门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
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是为加快我省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的重要步骤,因此,做好我省首次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意义重大。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工业设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宣传,资格条件审查等工作,按时上报信息,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1.报考条件
2.从事工业设计工作年限证明
3.2013年度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6月8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各市和义乌市经信委。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3年6月8日印发
附件1: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评价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名参加助理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
(二)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三)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省工业设计相关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工程师、助理工艺美术师等)、且目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
二、报名参加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工业设计或相近专业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同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6年。
(三)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
(四)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工业设计专业满2年。
(五)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
(七)取得助理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7年。
(八)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九)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省工业设计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工艺美术师等)、且目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
三、报名参加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
(四)取得博士学位,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年。
(五)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省工业设计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程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且目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
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工程师或工艺美术师资格的视同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
四、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三)项条件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或符合上述第二条第(九)项条件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可免试《工业设计基础理论》或《工业设计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只参加《设计实务(初级)》或《设计实务(中级)》考试。
五、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年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六、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附件2
从事工业设计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工业设计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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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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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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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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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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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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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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