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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12-07-01 00:00:1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3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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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40.我国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些方面的内容?

  A.明确把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

  B.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C.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写进宪法

  D.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成5

  答案:AD

  解析:1993年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有: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写进宪法,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确定下来;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故选AD项。B项为1988年宪法修正案内容,C项为1999年宪法修正案内容。

  41.依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B.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C.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

  D.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答案:AD

  解析: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外,特别行政区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有关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行政事务。故C错误。立法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虽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并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故A正确。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该终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故B错误。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根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故D正确。

  42.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李小波,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处罚

  B.刘光华,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周秋兰,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丁长生,原为村里的民办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答案:BCD   除未满18周岁和被依法剥夺政治利的人,其他都可以

  解析:根据《宪法》第34条和《村民委员会法》第12条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就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A选项的李小波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享有选举权利,因此不能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D选项的丁长生尽管犯过罪,但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仍享有选举权利,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43.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作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

  A.人身自由

  B.住宅不受侵犯

  C.受教育的权利

  D.人格尊严

  答案:ABD

  解析:破门而入侵犯了《宪法》第39条赋予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权: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侵犯了宪法第38条所确认的人格尊严:教育了一整天,侵犯了《宪法》第37条所确认的人身自由。因此,ABD选项应选。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这是侵犯了其女儿的荣誉权,而非其女儿的受教育权,更不是刘某的受教育权。因此C选项不应选。

  44.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答案:ABD

  解析:依《选举法》第29条,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所以正确选项为ABD三项。

  45.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B.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C.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D.近代的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答案:ABCD

  解析:宪法与宪政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故四选项皆正确。

  46.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B.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

  答案:ABC

  解析: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宪法》第2条,第3条第2款)。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宪法》第3条第3款)。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故ABC项正确。D错误,应为实行个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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