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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析(试卷一)完美WORD版(七)
2010-07-17 21:30:11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19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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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何者为正确?

    A.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其行为违法与否,不影响民事责任的确定

    B.农民甲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C.化肥厂如否认自己侵权,必须负举证责任

    D.化肥厂如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可免于承担责任

【答案及解析】:AC 本题考点为《 环境保护法》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的承担。众所周知,我国对于环境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因此A 正确;《 民诉意见》第74 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根据该条第(3)项规定,可知C 正确;( (民诉证据规定》第2 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据此法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可知D项错误。

 

    89.甲国人艾某在甲国打工时因不满雇主詹某,炸毁了詹某的厂房和住所,逃至乙国。艾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A.如甲国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将艾某引渡给甲国

    B.如艾某向乙国提出庇护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对艾某进行庇护

    C.乙国可以既不对艾某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

    D.甲国可以在乙国法院对艾某提起刑事诉讼

【答案及解析】:C 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因此,本题所述情形下,C 项当选。

( 91exam.org  网上收集整理)

    90.甲乙两国在其交界处发现一处跨国界的油气田,两国谈判共同开发未果。当甲国在其境内对该油田独自进行开发时,乙国派军队进入甲国该地区,引发了两国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甲国是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A.由于战场在甲国领土,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B.由于甲国作战是行使自卫权,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C.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该四个公约的约束

    D.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乙国没有遵守战争法规则的法律义务

【答案及解析】:ABCD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从1899 年和1907 年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到1928 年的《巴黎非战公约》都提出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以和平方法且以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1970 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也重申“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之原则”,规定“国际争端应根据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规定“国际争端应根据国家主权平等之基拙并依照自由选择方法之原则解决之。”可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解决国际争端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本题中ABCD 四项中的说法均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相违背。另外,战争法是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和其他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规范战争中交战方行为的规则和制度的总体。战争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独特而重要的部分,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甲、乙两国均应遵守战争法规则。

 

    91.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以大卫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大卫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以与大卫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答案及解析】:AD 本题是直接法条题。《民通意见》第182 条明文规定:“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故本题选AD.

 

    92.甲国人A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A顺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掷去,造成旅行箱内的贵重仪器被毁坏。轮船抵达上海后,B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可以适用下列何种法律?

    A.甲国法

    B.香港法

    C.乙国法

    D.中国法

【答案及解析】:AD 本题考点为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6 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 ”。民通意见》 第187 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故本题选AD.

 

    93.实施反倾销税的条件之一是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这一条件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惟一原因

    B.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C.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答案及解析】:BC 本题考点为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中倾销的认定。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而倾梢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原因。另一方面,非倾悄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因于倾梢。故正确选项为BC.

 

    94.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答案及解析】:BC 本题考点为国际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负责。《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 项,依第4 条第2 款的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者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的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钾;(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协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乱和民变;(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13)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14 )包装不当抓;(15)标志不清或不当;(16 )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根据以上第(13 )项规定,C 应选;同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故B 项应选。

( 91exam.org  网上收集整理)

    95.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规定和实践,有关非违反性申诉与违反性申诉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非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无需证明被申诉方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有关条款

    B.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需要证明被诉方采取的措施造成申诉方利益的丧失或受损

    C.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但需对申诉方作出补偿

    D.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应撤销或废除被申诉的措施

【答案及解析】:AC 关于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的争端类型,《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3 条规定了三种争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惊解》对这三种类型作了进一步的阐释。① 违反性申诉。这是争端的主要类型。申诉方须证明被诉方违反了有关协议的条款。在确立了存在违反有关协议条款的行为后,推定申诉方的利益受损或丧失。对这种争端的裁定,被诉方往往需要废除或修改有关措施。 ② 非违反性申诉。对这种申诉的审查,不追究被诉方是否违反了有关协议条款,而只处理被诉方的措施是否使申诉方根据有关协议享有的利益受损或丧失……申诉方需要证明其根据有关协议享有合理的预期利益,该合理预期利益因为被诉方的措施受损或丧失。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只需作出补偿。 ③ 其他情形。关于上述两种类型以外的其他争端类型及其所适用的程序和规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迄今为止也还没有出现过上述两种类型以外的案件。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C。

 

96.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A.在公开场合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评论

    B.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C.向其他审判庭的法官咨询,探讨某一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D.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

   【答案及解析】:AB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 条对维护法官内部独立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一)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的程序,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二)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三)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根据该法条可判断A B 项所述情行属于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一)
  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社的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游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到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诉乙社和李某侵犯商业秘密。请回答以下第97、98题。


    97
.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查什么事实?
  A.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的
  B.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C.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
  D.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

【答案及解析】. ABD 本题考点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习呀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均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脂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某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只要是予以保密没有使其进入社会公知领域,就应是商业秘密,而不必要求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故A 项正确,C 项不正确。另外,根据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可轻易判断BD 正确。
   

98.如法院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权成立,确定其赔偿责任可以采用下列何种办法?
  A.按照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进行赔偿,乙社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无法计算时,按照乙社所获利润进行赔偿,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对李某按照其在甲社时的工资标准乘以侵权持续时间确定赔偿额,对乙社按其实际所得利润确定赔偿额
  D.按甲社请求的数额确定赔偿额

【答案及解析】. AB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 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 ”故此A 项正确。根据《劳动法》第9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知B 正确。而CD 则无法律依据。 




(二)
  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请回答以下第99、100题。
   

99.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决定?
  A.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责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资
  C.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D.对公司提出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答案及解析】 B 《 劳动法》第9 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矛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劳动工作。”第85 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91 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施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根据以上法条,B 项正确,而CD 项错误。至于A 项,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推读,而有义务作出处理,A 项显然错误。 


    100
.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A.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B.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
  C.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
  D.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

【答案及解析】AC   A 项正确。公司在查不出是何人所为破坏和偷窃行为时让全体民工承担,显然是于法无据的无理要求。因此,对于公司发生的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应采取其他合法解决途径,所以C 项也是正确的说法。同理,BD 的说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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