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199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试卷三真题及答案(二)
2015-09-07 20:53: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题6分)
  现问:
  1.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
  2.如偿付的违约金数额尚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怎么办?
  3.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4.如已确认应偿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但义务人到期仍不履行偿付义务时,怎么办?
  5.为什么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物的方式来充抵违约金、赔偿金?
  (四)甲厂与保险公司签订一辆汽车的保险合同。不久,该车在正常行驶时,被乙厂汽车撞损报废。甲厂要求乙厂赔偿损失遭到拒绝,遂向保险公司提赔。保险双方为此达成赔偿协议,偿付条件是甲厂立即起诉乙厂。10天后甲厂向法院起诉乙厂,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协议。保险公司反悔,要求甲厂通过法律程序径自从乙厂取得赔偿。
  请根据事实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本题8分)
  1.甲厂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汽车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保险公司与甲厂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保险公司应在什么期限内赔付保险金?如逾期偿付是否需支付违约金?如何计算?
  4.甲厂若先获得保险金,向乙厂追索的赔偿金(或权利)归谁?
  5.保险公司能否直接向乙厂追偿损失?如能,甲厂应负有什么义务?
  (五)甲厂是生产外贸出口产品的定点厂家。甲厂自50年代末起,即承接某市外贸进出口公司的订货。生产A产品供应国际市场,并于同时将A产品商标在国外注册。60年代初,因A产品信誉上升,销量剧增,订货数量较大,甲厂自感无力完成,遂邀乙厂共同生产该产品。此后,甲、乙两厂一直共同生产A产品至今。由于该产品在国外畅销,且受国内客户欢迎,甲、乙两厂均各安排生产一部分产品供应国内市场。此外,一些小厂家也纷纷生产一些注明A产品字样的产品供应市场。
  数月前,乙厂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声明。在声明中,乙厂称:A产品系乙厂的专用产品,A产品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近来发现一些厂家使用A产品商标生产产品,为维护A产品商标的信誉和乙厂的合法权益,现要求未经乙厂同意的厂家今后一律不得再使用A产品商标,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欲继续使用A产品商标,须于3个月内前来乙厂协商,并与乙厂签订协议,支付费用。
  甲厂看到乙厂的声明后,十分不满,认为:A产品系甲厂试制并首先生产,虽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在国内进行商标注册,但已生产30余年,现乙厂要求包括甲厂在内的其他厂家未经乙厂同意一律不得再使用A产品商标,显然是侵犯了甲厂的合法权益;乙厂应将声明收回,甲厂使用A产品商标不必经乙厂同意。但乙厂表示,A产品虽系甲厂试制并首先生产,且生产历史较长,但一则甲厂一直未将该产品商标在国内注册,二则乙厂自承接A产品生产任务后,也已生产近30年,而且年产量在近二十年间均较甲厂大,且对A产品的质量有所改进,使该产品成为名牌产品,常盛不衰。因此,为保护名牌产品的信誉和质量,维护乙厂的合法权益,乙厂将A产品商标注册,禁止他人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完全正常的、合法的。(本题8分)
  现问:
  1.乙厂是否有权在声明中禁止他人未经乙厂同意擅自使用A产品商标?为什么?
  2.如甲厂不经乙厂同意继续使用A产品商标属于什么行为?乙厂怎么办?
  3.甲厂如按乙厂的要求,与乙厂协商并获乙厂同意继续使用A产品商标,须办理什么
  手续;甲、乙厂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99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试卷三(答案)


——(1990-9-30)

199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三(答案)

 

参考答案:
  一、判断及说明理由题(每题2分,共20分)
  1.错(1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交纳所得税。(1分)
  2.错(1分)。根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52条的规定,国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的职权。因此企业工资调整方案未经职代会审查决定前不能实施。(1分)
  3.错(1分)。按我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38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留作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不得低于50%。(1分)
  4.对(2分)
  5.错(1分)。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年度外汇总收入额减除年度生产经营外汇支出额和外商汇出分得利润所需外汇额,外汇有结余的生产型企业,为产品出口企业"。(这里"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和"外汇有结余的生产型企业"是答案的两个要点)。(1分)
  6.对(2分)
  7.错(1分)。借款合同条例第17条。此项违约金应按加计罚息的方法计算(1分)
  8.错(1分)。依照法律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运输条件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分)
  9.对(2分)
  10.错(1分)国内各专业银行之间拆借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5条)(1分)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39分)
  1.ABD 2.B 3.D 4.C 5.无 6.C 7.ABC 8.BCD 9.ABCD 10.D 11.AD 12.ABCD 13.C 14.BCD 15.AD 16.ABCD 17.ABCD 18.AB 19.B 20.ACD 21.ABC 22.C 23.B 24.ABCD 25.A 26.ABD 27.D 28.B 29.C 30.B 31.D 32.A 33.ACD 34.CD 35.AC 36.AC 37.ABD 38.ABD 39.ABCD 
  三、法律法规寻觅(每题1分,共5分)
  1.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分)
  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分)
  3.外汇管理暂行条例(1分)
  4.涉外经济合同法(1分)
  5.金银管理条例(1分) 
  四、简答下列各题(本大题共36分)
  (一)(本题8分)
  1.①审查专利申请人的资格和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1分)
  ②确定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性质。
  ③了解和审查申请项目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判断是否具备申请专利权的条件。(1分)
  ④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审核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国家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1分)
  2.制作有关专利申请文件:
  ①申请专利的请求书(专利性质、发明人姓名、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文件列表、附加文件列表)。(1分)
  ②专利申请说明书。(1分)
  ③说明书摘要及附图。(1分)
  ④专利权利要求书。(1分) 
  (二)(本题6分)
  ①已交货的五个文件柜质量不合格是B厂的过错(1分)。因《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用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予以调换(1分)。B厂未及时向定作方提出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且使用不合要求的原材料制作出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柜,应承担违约责任(1分)。
  ②未交货的五个文件柜不能免除违约责任(1分);因《经济合同法》规定:不经定作方同意,不得把接受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1分),B厂未经研究所同意,将任务转委托给S厂,造成不能按期交货,B厂应承担违约责任(1分)。 
  (三)(本题6分)
  ①违约金具有惩罚的性质。贴偿金是违约方给受损害一方的经济补偿(1分)。
  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应付赔偿金补足差额(1分)。 
  ③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有违约事实存在,并由合同双方或有关机关明确违反经济合同责任后(1分)。
  ④义务人到期不履行偿付义务,按逾期付款处理,即对该数额再支付日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1分)。
  ⑤合同货款或货物的给付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与承担违约责任的给付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1分)。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的方式来充抵违约金、赔偿金,实质上是用违约的方式获得赔偿权益,其结果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法律上不能支持这种做法(1分)。 
  (四)(本题8分)
  ①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1分)。
  ②保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无效(1分)。因附加的赔偿条件违法(1分)。
  ③保险公司应依法在赔偿协议达成后十天内向甲厂赔付保险金(1分)。保险公司未在十天内赔付保险金,为逾期偿付,保险公司应按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计算向甲厂支付违约金(1分)。
  ④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后,甲厂须将向乙厂追索的赔偿金或追偿损失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1分)。
  ⑤保险公司向甲厂赔偿后,获得向乙厂追偿损失的权利,可以直接向乙厂追偿损失(1分)。在追偿过程中,甲厂有义务协助保险公司向乙厂追偿损失(1分)。
  (五)(本题8分)
  ①乙厂有权声明要求他人不得擅用其注册商标(1分)。因为,乙厂已将A产品商标注册,乙厂是A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为侵犯商标专用权(1分)。
  ②甲厂如不经乙厂同意继续使用A产品商标,其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分);乙厂可以向甲厂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1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分)。
  ③甲厂应与乙厂签定注册商标许可合同,由乙厂在合同中明确允许甲厂使用其注册商标(1分),乙厂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商标局备案(1分)。甲、乙厂签定注册商标许可合同后,甲厂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产品的质量,乙厂应当监督甲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质量(1分)。

Tags: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1988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试卷三真..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