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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第一章 公司法 |
第 2 页: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
第 3 页: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
第 4 页: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
第 5 页: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
第 6 页:第六章 票据法 |
第 7 页:第七章 证券法 |
第 8 页:第八章 保险法 |
第 9 页:第九章 海商法 |
第 10 页: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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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保险的概念,保险的要素。
理解: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具体制度中的体现。
考试内容:
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要素(危险的存在 多数人参加保险 补偿或给付)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自愿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

第三节 保险合同分论
基本要求:
了解: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各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理解: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考试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 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事故的处理
第四节 保险业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对保险业的主要监管制度,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对保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制度。
理解:各项保险经营规则的内涵,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考试内容: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概念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 外资保险机构) 保险经营规则(保险经营原则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维持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限制)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保险代理的特征 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监管 保险经纪人的概念 对保险经纪人业务的监管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禁止性行为)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公 司偿付能力不足时的监管 保险公司的整顿 保险公司的接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