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和答案 一、案例分析题(分析题目所提供的案例材料,并根据要求回答问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案例一】 前不久,《解放日报》报道:某调查报告显示,1987年至2018年32年间的1000余位高考“状元”中,没发现一位是做学问、经商、从政等方面的顶尖人才,他们的职业成就远低于社会预期。文章还指出,“状元”制造不等于成功教育。 暂且不论该报告对“顶尖人才”的定义在社会上所引起的争议,可以肯定的是,高考的成功与职场的成功并不能简单地相提并论。成为高考“状元”需要具备超强的毅力、高效的学习能力以及稳定的心理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固然是取得职场成功的必备条件,但尚不能构成充分条件,团队精神、创新精神、人际关系、协调能力,都是取得职场成功不可或缺的条件。 【案例分析】 1.联系材料,分析该调查报告的结果具有哪些现实意义? 2.试分析高考“状元”的职业成就远低于社会预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案例二】 某县原有甲、乙、丙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因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县政府根据其中相关规定,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并发出通告。据此通告,县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县卫生局也将这两家的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两家对此不服,找到县政府,县政府称其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因此,乙、丙两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1.案例中,县政府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 2.对于乙、丙提起的行政诉讼,谁是被告?为什么?
3.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试分析工商局、卫生局依据县政府通告吊销乙、丙的执照和许可证是否合法。 二、文书改错题(下面这份公文在格式、用语及文字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请修改后使之符合常用公文格式。本题共10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告(2015年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公布)签发人:×××
市民们: 为了确保2015年xx会的胜利举行,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xx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2015年xx会举办期间对本市烟花爆竹的燃放、销售、储存、运输采取如下管理的措施: 一、禁止在下列场所及其周边五十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1.xx会园区; 2.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驻地; 3.…… 因xx会举行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不受前款第1项规定的限制。 二、…… 十五、本通告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1月15日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O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三、材料作文题(根据题目所给材料和要求写作,本题60分)
【材料】 2015年7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署名文章说,日前,由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的课题组,对上海社会诚信问题展开调查。结果显示:有44. 2%的受访者认为,人与人之间的诚信状况下降了,诚实守信在一部分人心目中成为“无用的别名”,甚至有90. 2%的受访者认为诚实守信在不同程度上会吃亏。 这个调查虽是在上海一地进行,但它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却并非个案,不容小视。 在一些地方,老实排队的经济适用房申购者望眼欲穿,有人却能用虚假申报材料轻松拿到房子钥匙;少数把学籍“巧取”改到外省的高考考生,比坚守原籍的考生获得了更好的升学机会;掺杂做假的不法商家,比本分守法的经营者获利更多;客观真实的电视节目受到冷落,炒作造假的低俗节目一时却大受欢迎……这种种不正常的现象,暴露了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的许多问题。 一个让诚信者吃亏的社会,注定要在各方面受到惩罚,而为支付“罚单”往往需要全社会付出高昂代价。面对这种状况,我们必须重建社会信用体系。 请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不超过1000字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参考答案及范文
一、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该调查报告的结果给当前社会认为高考“状元”大学毕业后理所当然应该成为职场“状元”的一种现象以抨击。该调查报告提醒人们注意,在高考“状元”32年来的发展历程中,“状元”的光环已是一个记忆符号,他们的成就并不如人们预期的那么高。在目前我国主流行业的职场“状元”群体中,已难觅高考“状元”的身影。这种现象告诉我们,应该注重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过去的成功只是光辉的回忆,要努力前行,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新的成功。 2.高考“状元”的职业成就远远低于社会预期,其根本原因有以下两方面:
(l)从个人来看,高考“状元”往往缺乏对未来发展的规划。“状元”们往往在选大学时只看重牌子,挑专业时赶热门,而缺少自己的志向与主见,同时很少考虑职业发展和个人的兴趣与特长是否匹配。高考“状元”较多考虑的是专业的预期贡献而非个人的预期收益。上大学、选专业其实最终都是为了服务工作,所以在挑选的时候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不能一味追求名牌大学、热门专业。 (2)从教育体制方面看,高考“状元”过分注重考试得分而忽视了对个人综合能力的培养。在我国的应试教育制度下,很多学校和老师、学生只重视课程考试,忽视了其他方面的能力培养,这样很容易造成学生高分低能,只会机械地应付考试,却在实际的操作和工作生活中因缺乏综合能力素质而落后。 【案例二】 1.案例中,县政府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显然,案例中县政府通告针对的是特定管理对象,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被告应为县政府或县工商局或县卫生局。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县政府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的行为属于越权行为,且侵害了乙、丙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故乙、丙可以就县政府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县政府。《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
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故乙、丙可以就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工商局。同时,乙、丙可以就卫生局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卫生局。 3.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工商局、卫生局依据县政府通告吊销乙、丙的执照和许可证的行为不合法。《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而本案例中县政府通告属于越权行为,县工商局、卫生局根据县政府通告作出的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不合法。 二、文书改错题
(1)公文文种选用错误。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很显然,该公文内容是对xx会期间社会各方应该遵守的事项的通知,属于通告,而不是公告,所以标题应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2)标题换行不当。“加强”是一个词,所以应把“强”移至上一行或把“关于加”移至下一行。 (3)签发人多余。签发人是指发文机关最后核查并批准公文向外发出的领导人的姓名,其作用在于对公文的制发和内容负责。上报的公文需标注签发人姓名。通告不属于上报公文,因此无须标注签发人。(注:在实际的公文写作中,签发人应位于眉首,平行排布于发文字号右侧,居右空1字。) (4)抬头多余。在通告的写作中,不用写抬头。 (5)“胜利举行”搭配不当,应改为“顺利举行”。 (6)“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xx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属于公文,应用书名号而非引号。 (7)“采取如下管理的措施”搭配不当,应改为“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8)数字用法不当,“周边五十米范围”应改为“周边50米范围”。 (9)表达不同层次的数词使用不当。公文中的逻辑层次采用以下格式的数字:“一、……”“(一)……”“1.……”“(1)……”。所以原公文中“l.xx会园区”应改为“(一)xx会园区”,并相应地将“前款第1项”改为“前款第(一)项”。以下同理。 (10)“十五、”应左空2字。 三、材料作文题
重建社会信用体系已迫在眉睫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过去,“仁、义、礼、智、信”历来被人们奉为为人处世的圭臬,“人无信不立”更将诚信推崇到至高的位置。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到处充斥着商家商品造假、专家学术造假、电视节目炒作造假等信用缺失现象??信用成了当代中国的稀缺资源,甚至成为一部分人心目中“无用的别名”。我们不禁要问,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难道诚信真的已经成了明日黄花,毫无价值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来说,诚信在何时何地都不会过时。诚信是立人之本,孔子日:“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没有诚信就无法赢得他人的信任,无法在社会上立足;诚信是执政之基,一个国家没有诚信就不能赢得民心,无法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重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意义重大。 重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关键是要从思想上树立诚信为本的信用观念,因为一个国家的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特别是政府的信用观念,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前提。有些人会认为诚信是“无用的别名”,就是信用观念普遍缺失的表现。树立信用观念不是说说就可以的,必须要从根本抓起,从孩子抓起。如果每个成年人都把讲信用作为个人最起码的社会道德要求,为孩子树立诚信的榜样,那这个社会弄虚作假等不合理现象便会越来越少。 重新构建社会作用体系,重点是要有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作为保障。许多不诚信行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不诚信的成本太低,不诚信能够得到很好的收益,诚信反而要处处吃亏。长此以往,“诚信”必然要因“不诚信”而退避三舍。因此,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让不遵守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