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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cpc.gov.cn/(县级部门网站—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进行点对点公布(查询)。平昌县城镇路灯管理所电工操作员岗位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7、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平昌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平昌县城镇路灯管理所电工操作员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其他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下同)。
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cpc.gov.cn/(县级部门网站—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平昌县城镇路灯管理所电工操作员岗位的考生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其他岗位产生的缺额在考核结束后进行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试
平昌县城镇路灯管理所电工操作员岗位需进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的合格人员为本次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告之。
2、面试收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3、面试方式:采取实际操作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
生适应所报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
4、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10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平昌县城镇路灯管理所电工操作员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者进入,如学历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下同)。
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由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出现的缺额,按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二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县级部门网站-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或未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要求和相关提示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cpc.gov.cn/(县级部门网站—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平昌县监察局(0827)6222563
咨询电话: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附件:平昌县2017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7年8月17日
原标题:平昌县2017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Wit bought is better than wit taught. 付出代价学到的东西胜过老师教导.
Nothing in life is to be feared.It is only to be understood. 生活中没有可怕的东西,只有需要理解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