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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景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一览表 |
| 选调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选 调 岗
位 |
选调人数 |
岗 位
要 求 |
备 注 |
| 岗位名称 |
岗位级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 县纪委、监委 |
机关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本科 |
不限 |
男性,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纪检监察岗位任职要求。 |
| 县纪委派驻纪检组 |
机关 |
工作人员 |
科员 |
3 |
本科 |
不限 |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纪检监察岗位任职要求。 |
| 县人民法院 |
机关 |
法官助理 |
科员 |
2 |
本科 |
不限 |
年龄38周岁以下;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C类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县民政局 |
机关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大专 |
不限 |
|
| 县委党校 |
参照管理 |
培训教学人员 |
科员 |
1 |
本科 |
不限 |
|
| 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
公益一类事业 |
工作人员 |
管理九级 |
1 |
大专 |
不限 |
女性,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
| 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档案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本科 |
不限 |
年龄38周岁以下。 |
| 县财政地税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行政类事业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本科 |
水利类 |
|
| 县财政地税局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本科 |
土木类 |
|
| 县农办扶贫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工作人员 |
管理九级 |
1 |
大专 |
不限 |
男性。 |
| 县农办扶贫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工作人员 |
管理九级 |
1 |
大专 |
不限 |
女性,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
| 县发改局农业资源区划办 |
行政类事业 |
财务 |
管理九级 |
1 |
大专 |
财会类 |
|
| 县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财务 |
管理九级 |
1 |
本科 |
财会类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
| 红星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林业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大专 |
不限 |
|
| 红星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农业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2 |
大专 |
不限 |
|
| 红星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劳保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大专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 县卫计局卫生财务核算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卫计管理兼会计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大专 |
财会类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三年以上基层卫生、财务岗位工作经历;可放宽到二类公益事业单位人员报考。 |
| 县卫计局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 |
卫计管理 |
管理九级 |
1 |
本科 |
医学类专业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
40周岁以下,熟悉基层卫生业务管理;可放宽到二类公益事业单位人员报考。 |
| 县人民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3 |
本科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合计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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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报名表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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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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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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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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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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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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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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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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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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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身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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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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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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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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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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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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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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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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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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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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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务(聘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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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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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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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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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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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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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直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景组通[2017]26号),为促进城乡交流,优化人员结构,激发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25人,其中行政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8名,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7名。具体的选调单位、对象、职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选调岗位计划表(附件1)。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1.选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县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参加选调的人员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知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三年的除外),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县直部门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的可以参加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的可以参加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大学生“村官”工作年限不计算入乡镇工作年限)。
3.新录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参加任何性质的选调。参加选调人员原则上要求同体制人员,报考放宽体制限制岗位的公益二类人员须在考察后增加体检环节,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在职教师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4.选调计划对年龄、性别等有另外要求的,按选调计划执行。
三、选调程序
为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方式,坚持考试标准、注重实干用人导向,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景宁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 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按归口取得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等材料,于2017年8月25日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410室)报名。
公开选调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1:2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笔试
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和其它报名人数比例不超过1:3的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31日。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各职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各职位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
4.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具体负责,根据选调岗位和选调人数组成若干考察组,同岗同组进行考察。
本次考察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由考察组组织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和量化评分,形成考察成绩。考察结束后将民主测评材料、考察谈话记录和考察成绩汇总报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具体量化考核办法如下:
(1)民主测评: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需涵盖所有班子成员,参加测评人数应占单位正式职工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优秀票数占参加测评人数三分之二为选调最低优秀票数控制率,民主测评优秀票数占比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不再进行后续考察程序,也不得列为拟选调对象。
(2)考察谈话:考察组在单位民主测评通过的基础上,根据考察需要,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进行考察谈话,了解和记录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报告。
(3)征求意见:考察组征求县纪检监察部门(或派驻纪检组)、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相关情况。
(4)考察量化评分:考察组查阅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同时根据考察谈话和征求意见情况,对每一个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以及考察对象与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专业、经历、特长等)进行综合评判,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量化评分,考察量化分满分为100分。考察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每有一年优秀等次的加2分。考察成绩=考察组考察量化分+年度考核加分。个人档案中重要材料严重缺失的原则上不得列为拟选调对象。
5.计算总成绩、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其他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或拟选调对象。其中,属于跨体制选调人员的,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再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6.研究和公示
确定拟选调对象后,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后在全县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 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其中乡镇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手续办理与2017年乡镇新招聘录用人员手续办理同步进行)。
四、其他
1.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务必认真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积极宣传和发动本部门或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选调考试,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
2.各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查阅选调岗位类别、等级及选调要求,了解因参加选调可能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