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 聘单位 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2013年09月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招聘人员公告(一)
2013-09-16 18:09:3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3年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 聘单位

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首个省级城市化发展研究机构,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省新型城市化重要课题研究,负责省建设厅重大课题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全省新型城市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具体承担省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日常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4人,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关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9月21日至2013年9月27日,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scshfzyjzx@163.com,附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6日至18日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快捷功能/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3年10月19日。

上午09:00—11:30 《专业知识》(城市化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 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任何一门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www.zjjs.com.cn)公布。

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岗位认知和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www.zjjs.com.cn,政务公开/相关通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571-870528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3年09月浙江省信用中心招聘人..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