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7年08月广东韶关市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三)
2017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应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非2017年7月之前的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 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9.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He that hears much and speaks not a all. shall be welcome both in bower and hall. 多听不多言,里外人不嫌。 Wine and judgement mature with age. 酒老味醇,人老识深. |
【大 中 小】【打印】 【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 |
下一篇:贵州:2017年08月务川县事业单位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