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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
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原广州市科学技术中心)是1985年6月经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隶属于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的事业单位。2013年6月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把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提升科学素质作为重要使命,以中国科协《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工作指南,推动广州地区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全面提升科学素质;组织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社会性的科普活动以及科技成果科普化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科普资源、科普理论研究以及科普基地服务与发展等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的培训交流和志愿活动。
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通过构建科普工作宣传教育平台,架设公众走近科学体验科技成果的桥梁,打造一个科普理论研究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研发基地,围绕国家科学发展战略目标和广州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广州科普游自由行、广州科普一日游、科普大讲坛、公民科学素质竞赛和农村居民科学素质竞赛等活动;并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开创幸福农村科普行、科普进社区等活动;高效优质地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以及科普理论研究、资源研发工作,为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为广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
广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广州青少年科技馆)
广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是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广州青少年科技馆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普及科学技术,具体承担《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是市科协在青少年科普职能的延伸。
近年来,市青少中心紧扣《纲要》和科协对青少年科普工作的指导及要求,承接科协系统青少年科技工作的市级职能,开展系列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着力打造千师万苗工程等优势品牌项目。目前,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三大竞赛每年都吸引广州地区20多万青少年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与项目培育活动、青少年科学营、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青少年科普互动大舞台、青少年科普剧比赛和青少年机器人拼装赛等活动深受青少年和家长欢迎以及社会的关注
;科普大篷车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图书馆展览会等科普文化阵地,积极参加科普日、科技周活动;中学生英才计划、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资助等人才选拔推送与培养工作持续推进,反响热烈;同时结合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科普宣传面和影响力。经过多年积极探索,已逐步搭建起了科普传播、创新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等多层次工作架构体系,初步打造出一批具有市科协特色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公益性品牌活动,在我市青少年科普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2楼)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挂中国对外应用技术交流促进会广州分会牌子)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产学研项目促进、科技人才有关培训;具体负责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事务;具体组织国内外科技成果和专利成果宣传推广活动;为科技工作者提供科技文化、法律维权、宣传举荐等服务。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4楼)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
单位 |
职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岗位等级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招聘人员类型 |
专业及代码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备注 |
研究生 |
本科 |
高职高专 |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中国对外应用技术交流促进会广州分会) |
1-1 |
管理岗位 |
九级职员(科员) |
项目主管 |
1 |
社会人员 |
工商管理(A1202) |
工商管理(B110201)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
|
1-2 |
管理岗位 |
九级职员(科员) |
行政秘书 |
1 |
社会人员 |
新闻传播学(A0503) |
文学(B05)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
1-3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
音像采集员 |
1 |
社会人员 |
广播电视艺术学(A130303) |
播音与主持艺术(B050419)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
1-4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
项目策划员 |
1 |
社会人员 |
环境科学(A083001) |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
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 |
2-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
科普展览策划 |
2 |
社会人员 |
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A1305) |
会展艺术与技术(B050427),会展经济与管理(B110311)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
2-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
科普活动策划 |
2 |
社会人员 |
公共管理(A1204) |
文化产业管理(B110310),商务策划管理(B110217)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2-3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
科普项目研发 |
1 |
社会人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A081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B1101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2-4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
会计 |
1 |
社会人员 |
会计学(A120201) |
会计学(B110203)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3.具有会计专业人员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
广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 |
3-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
科普辅导 |
1 |
社会人员 |
法学(A0301) |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 |
|
事业单位:2017广东广州市科协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第一次)已发布。事业单位报名时间:9月13日-15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参加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5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专业技术岗6名;
广州市青少年科技中心:专业技术岗1名;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2名。
以上招聘单位的简介和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需求表有关说明
1、考生年龄要求:本科学士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均以2017年9月13日为界。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保记录清单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聘人员类型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以及暂缓就业有效期内人员);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所有报考人员所修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要求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2016年版)(见附件3)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