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12、工作经历的年限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7年9月,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累计满24个月(起止月可按足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两年,以此类推。
13、预备党员可否报考要求中共党员条件的职位?
可以。
1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按照单位要求提供的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5、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16、什么情况下考生可以改报?
招聘岗位在缴费截止后,因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已经开考的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报考已符合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的考生,一经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均不属于可以改报的情形。
17、什么情况下可以递补?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或复审通过后声明放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管理权限分工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管理权限分工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18、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特定单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
19、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应当在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机构应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20、体检工作都有哪些规定?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机构加盖公章。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初检、复检、鉴定不得在同一体检机构进行,且承担复检或鉴定任务的体检机构必须属于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
21、如何进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22、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终身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8月31日
原标题: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我委将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委下属26家事业单位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以下简称“考评中心”)组织实施本次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我委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考生可于2017年8月31日登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也可通过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行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我委已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以考评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
网址:www.tjpnet.gov.cn
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9月21日9:00至16:00。对于满足开考人数要求,但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我委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10日8:00至10月14日16: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1月1日,报考人员可到我委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15日8:00至11月17日1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pide;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12月1日,报考人员可到我委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委将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我委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我委网站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令))处理。
监督电话:23351281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附件《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招聘各单位电话。
附件:
1.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
2017年8月31日
Vainglory blossoms but never bears. 虚荣光开花,永远不结果。 The heart that once truly loves never forgets. 真正恋爱过的心永不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