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江苏省赣榆县2011年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一)
2011-04-22 10:45: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1年江苏省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连人〔2008〕5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0 名财政拨款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具体招聘人数及专业岗位详见《2011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信息表》 2011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身体健康,具有与所招专业岗位相适应的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 —5月13日。
    2、报名地址:赣榆县人才服务中心(赣榆县新城区县政府办公大楼121室)。
    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 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名时须填写《2011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1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xls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二)笔试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统一试卷。试卷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过线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不予调剂。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5、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岗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县相关部门组织调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试聘合同书,经鉴证后,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双方根据招聘条件及有关规定,签订续聘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本公告由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n
Tags:2011年江苏省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