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来源:91考试网 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党组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办公室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名称、性质和选调职位名额
(一)单位名称: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研究所。为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研究所事业编工作人员5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事业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具有法律、城建规划、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5、正科级干部、七级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八级职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科员、办事员、九级职员、十级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
8、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1、司法机关事业编制人员;
2、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城建、环保、文化领域专业技术人才;
4、全日制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立法方面的工作经验。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选调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确定人选、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 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709或707室)。联系电话:2309703、2038870、18934941***,邮编:547000。
3、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前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报名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hcrd8871@163.com);
(3)学历学位证书;
(4)近期全身生活照片1张(彩色六寸)
(5)确定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研究所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择优原则通知面试。选调职位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不超过1:5,达不到比例或超过人数的由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调整。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试考官由专家、领导和“两代表一委员”代表等人组成,现场进行量化评分,现场宣布评分结果。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提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而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市人 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任的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 跟班学习、调动和任职
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跟班学习考察期间未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适合立法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309703、2308870、18934941***。
本公告由河池市人大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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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选调人员报名表。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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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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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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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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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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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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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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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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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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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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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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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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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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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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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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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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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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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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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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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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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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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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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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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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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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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考核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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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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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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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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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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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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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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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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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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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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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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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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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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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相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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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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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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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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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1.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
2.“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广西都安”。
4.“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6.“登记时间”栏,填写取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时间。
7.“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