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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7年10月重庆江津区事业单位招聘111人公告 - 重庆^91考试网(五)
2017-10-28 13:40: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附件1、2、3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其中报考附件2须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网上报名)。

1.现场资格初审(限报考附件2考生)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3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现场报名地点: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四楼人事考试中心。

(3)现场初审: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报名推荐表(附件5)、社保明细原件,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照片1张,进行资格初审。

(4)公示: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可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但在网上报名开始日之前尚未查清事实的,可进行网上报名等程序,但一经查实影响报考的,则在相应环节取消报考资格。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诚信报考。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jin.gov.cn)右侧“专题专栏”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初审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11月10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5.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7年11月13日上午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6.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7 年11月16日9:00-11月19日9:00登录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 现场报名

报考附件4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现场报名地点:江津区人力社保局二楼大厅。

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6),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本人无法前往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

五、考试

(一)笔试(限报考附件1、2、3的考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27-30号岗位专业科目为《动物医学、动物解剖学》,其余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大纲以2017年7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上午半天,地点详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ji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和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考试中心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其他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村、社区干部除外)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资料与考生报名信息表内容不一致的,一律确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说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方式详见附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公开考核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通知、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

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ji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本公告由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津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公告

附件下载>>>

1. 江津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江津区2017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3.江津区从2014年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4. 江津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5. 江津区2017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

6. 报名登记表

附件1-6

He that makes himself a sheep shall be eaten by the"wolf”. 甘为羔羊,定膏狼吻。
Optimist:A man who gets treed by a lion but enjoys the scenery. 乐观主义者:被狮子逼上了树但仍然能欣赏风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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