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51527870
本公告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溪县2017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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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巫溪县第四季度公招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2.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
3.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表
Variety is the spice of life. 变化是生活的调味品.
Perseverance is the only road to success. 百折不挠是通向成功的唯一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