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5、不符合要求予以加分的,经查实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6、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11月27日上午11:00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以及是否进入面试。
7、面 试入围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相关要求将于笔试成绩公示后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发布,请入围面试考生根据网站通知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用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又不能证明本人身份、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主,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遴选至招聘岗位人数。
面试结束1天后,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及注意事项。
(七)体检
按照拟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
1、奎屯公路管理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登陆奎屯市来源:91exam .org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下载《奎屯公路管理局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考察表》,并如实填写。
2、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
3、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应提供其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等。
5、出现下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反对言行者;
②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者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聘用者;
③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者;
④有民族分裂言行,参与民族分裂活动者;
⑤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者;
⑥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不适宜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者;
⑦档案审核中关于年龄、学历、经历、奖惩情况等内容有弄虚作假、涂改或隐瞒组织者;
⑧因其他问题不宜聘用者。
(九)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奎屯公路管理局党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培训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奎屯公路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第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和《劳动合同之协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第8条“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之规定,聘用制收费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的一律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申请辞职的,必须提前30日向所在收费站提出书面辞职,并支付上岗前培训费、服装费,扣发本年度各项奖金(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年终一次性奖和年度绩效奖等)。
2、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考录其他单位。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
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2-3353010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1-5282205
招聘期间,奎屯公路管理局将在局机关一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七、其他事宜
1、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提示等事项,将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登陆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奎屯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奎屯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92-3353044
原标题:奎屯公路管理局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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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奎屯公路管理局第二次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奎屯公路管理局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奎屯公路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A little credulity helps one on through life very smoothly. 如果你有点轻信别人,你的生活就会更如意.
Pity is akin to love. 怜悯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