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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8年01月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一)
2018-01-17 20:11:3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役且取得学历学位或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应聘的,设置专项招聘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 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 11:00-1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taks.tars.gov.cn)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登陆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2018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大楼A5036房间,电话:6992622)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18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医疗)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卫生(医疗)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16〕79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档案考核,笔试成绩、档案考核成绩权重各占考试考核总成绩的50%,即:考试考核总成绩=(50/笔试最高分×笔试成绩)+(50/考核最高分×考核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验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另行组织。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8—8298459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6992622

附件:

1、2018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
2018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序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性质岗位代码招聘人数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其他条件咨询电话备注
1泰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泰安市委老干部局心理教育管理综合类(A)01010011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0538-8227981
2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财务专业技术综合类(A)01010021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会计、会计学0538-8297090
3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定向岗位管理综合类(A)01010031专科
及以上
不限仅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中的义务兵报考
4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普通管理管理综合类(A)01010041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不限 
5泰安市土地综合整治与规划中心外业测绘专业技术综合类(A)01010051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测绘工程 
6泰安市规划设计院泰安市规划局 设计专业技术综合类(A)0101006全日制
研究生
硕士
及以上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道路与铁道工程0538-8293085
7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规划管理专业技术综合类(A)0101007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
8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普通管理管理综合类(A)0101008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不限
9泰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泰安市农业局植物保护研究专业技术综合类(A)01010091研究生硕士
及以上
植物保护植物病虫害防治本科为植物保护专业0538-8503313
10泰安市普查办公室泰安市统计局统计调查专业技术综合类(A)01010101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专业 0538-6991776、699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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