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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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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8年03月广元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166人公告 - 四川^91考试网(二)
2018-03-16 13:46:0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

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级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乡镇事业单位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8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549945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0779

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6602723

剑阁县政府信息中心:6600929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15282035900

剑阁县粮食局:6016887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602836

剑阁县统计局:6600399

剑阁县教育局:6602126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6600983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1296

剑阁县监察局:660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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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

附件1: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经费性质单位地址主 要 职 能 简 介
剑阁县人民政府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11号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及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等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剑阁县政府信息中心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389号负责向市政府办、省政府办、国务院办报送日常政务信息;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文件印制工作。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剑阁县广播电视台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185号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中心工作宣传报道、重大活动采访报道、广播电视节目采编制播等工作。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负责城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建设定额等工作。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剑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及建(构)筑物质量安全监督、监理单位行业管理、建筑节能管理等工作。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剑阁县风景名胜管理局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工作。
剑阁县粮食局剑阁县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8号主要负责全县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工作。
剑阁县统计局剑阁县统计信息中心全额拨款剑阁县剑门大厦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和专项调查,为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调查咨询、建议;负责全县统计资料的搜集、汇总和开发应用,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剑阁县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负责卫生计生信息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行,卫生计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与技术服务;负责健康知识咨询,开展健康教育效果监测与评价,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研究等工作。
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剑阁县乡镇卫生院全额拨款各相应乡镇政府所在地提供医疗服务、急诊急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
剑阁县乡镇人民政府剑阁县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各相应乡镇政府所在地负责辖区内农村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政策宣传、技术服务、行业管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服务等工作。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负责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全额拨款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负责对乡镇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保险汇集、存储;负责办理保险关系转移、退保等手续;负责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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