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如有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一)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的笔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区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0557-30234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57-302454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0日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Let patience grow in your garden always. 让忍耐之心在你的花园里永不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