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民政府网、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四)本公告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2.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原标题: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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