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法学(劳动保障方面)、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劳动保障监察室
工作人员
02
2
安全专职人员
03
1
法学、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安全工程
项目办工作人员
04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造价、工程预算
综合处工作人员
05
汉语言文学、文秘、音乐学、音乐表演、公共礼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