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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9 截止日期:2018年5月30日 所属省份:广东 工作地点:广州 招聘人数:若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政治觉悟高,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5.有仲裁员资格证和仲裁办案经验的优先。
二、工作要求
1.接受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2.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填写附件表格:《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发送至501812613@qq.com。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查书面申请材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初审名单。
(三)资格复审
1.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谈,确定拟聘人员复审名单。面谈时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2)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面谈地点: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七楼会议室(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七楼),联系人:王光弼,联系电话:020-83511543。
(四)组织培训考核
组织拟聘人员参加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的仲裁员资格培训与考核。
(五)聘任发证
考核合格的,经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兼职仲裁员。
(六)待遇
仲裁员参与办案的,根据办案情况,按《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补贴办法》执行。
附件: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申请表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0一八年五月九日
兼职仲裁员申请表.doc
来源:
http://www.gzpi.gov.cn/rszc/zcdt/bydt/201805/t20180509_2771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