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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1、笔试类型: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工业能源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比例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招聘职位数,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同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各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核资格,所缺职位不进行递补。
体检表的照片考生自备,须与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同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考核对象。由委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近年年度考核等情况。进入考核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后十五日内提交齐本人档案等相关资料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不提供或逾期提供影响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在职考生近两年年度考核中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受处分被评为不定等次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经委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所缺职位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凡举报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递补。
九、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上述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能调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招聘工作在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市第三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欢迎举报。对违规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毕节市工能委人事教育科(0857-8223401)
监督电话:毕节市第三纪工委(0857-8248943
0857-8248944)
附件:
91EXAM.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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