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文件规定和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空编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委党组研究,并报经毕节市编委办、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5名,其中:毕节市煤炭工业办公室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毕节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见《2014年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吸毒史等),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品行端正;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截止2013年12月31日仍在岗工作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被辞退、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五)体检;
(六)考核;
(七)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等相关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2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7日—2014年2月12日(节假日照常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报名地点: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人事教育科(毕节市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314室)。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职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4)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须达到 3∶1比例才能开考,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考生从报名至正式行文聘用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必须准确并保持畅通,如联系不上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报考或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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