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习主席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一号文件 十九大报告 中国政府与政治 马哲 毛概 邓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法理学与宪法 公文写作 应用文写作 公务员法 管理常识 行政法 经济 经济常识 经济法 科技生活 民法 人文历史 商法 社会公德 事业单位知识 宪法 刑法 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选词填空 地形地势 高科技产业 工业 海洋资源 行政区划 河流湖泊 疆域 交通运输业 民族 农业 气候 人口 水资源 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 时事政治

福建:2018年05月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加分手续公告(一)
2018-05-29 16:40:5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现就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18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18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1份(考生务必预留一张准考证供招聘后续工作使用)。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四)《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登记表》,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加分受理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附后)。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五)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2018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3.“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六)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于2018年6月4日至6月6日(周一至周三)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指定的地点现场办理加分手续。具体地点如下:

报考单位

加分受理

单位

加分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邮箱

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1)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府西路市行政中心4313室市委组织部党群科

0595-22197033

qzdqkl@163.com

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不含市直公立医院)(主管代码0201-0207、03-12、1301-1304、14-15)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04室人力资源开发科

0595-22112393

qzrs403@163.com

丰泽区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6-17)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泽区泉秀路新庵劳动局办公大楼5楼干部股

0595-22508209

fzrsgwy@163.com

洛江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8)

洛江区委组织部

洛江区万荣街93号洛江区政府大楼425室

0595-22635580

ljqzgbgz@126.com

洛江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9)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江区万贤街人社局4楼干部管理股(泉州市第十一中学对面)

0595-22633825

ljrs22633825@163.com

南安市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0-21)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综合管理科

0595-86373512

nagwy@163.com

惠安县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2)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中山北路县政府大院人社局3楼304室

0595-87387996

101587875@qq.com

安溪县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3)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县公务大楼5楼县人社局524室

0595-23260317

axrsjklg@126.com

永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4-27)

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县委县政府大楼1003室

0595-23880808

ycxzdqk@163.com

永春县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8-65)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春县人才市场(街心公园旁边,与自驾游协会同一栋楼)

0595-23878652

yckaoluke@163.com

德化县事业单位(主管代码67)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龙浔镇瓷都大道人社大楼五楼(龙浔镇政府斜对面)

0595-23522351

rsj@dehua.gov.cn

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主管代码68)

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九楼902室人事人才科

0595-27396657

tsrsrck@163.com

泉州市第一医院(单位代码1305)

泉州市第一医院

泉州市东街市第一医院急诊楼5楼人力资源管理科

0595-22277026

6897847@qq.com

泉州市儿童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单位代码1306、1307)

泉州市儿童医院

泉州丰泽街市儿童医院眼科综合楼6楼人力资源部

0595-22130158

770997534@qq.com

泉州市中医院(单位代码1308)

泉州市中医院

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笋江路388号门诊楼4楼人事科

0595-28282001

qzszyyrsk@126.com

泉州市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单位代码0209)

泉州市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5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13楼人事科

0595-22283476

799394168@qq.com

泉州市第三医院(单位代码1309)

泉州市第三医院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村泉州市第三医院3号楼13楼办公室

0595-27551132

1031653031@qq.com

泉州市光前医院(单位代码1310)

泉州市光前医院

南安市梅山镇南街光前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205室

0595-86572018

gqrs18@163.com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单位代码1311)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医院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3号市皮肤病防治医院3楼办公室

0595-22535133

qzhealth@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其中,2018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以及“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四)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及市直公立医院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泉州人事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办理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点击下载>>>泉州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所需表.rar关于办理2018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现就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18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18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1份(考生务必预留一张准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福建:2018年05月泉州事业单位公开..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