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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8年06月四川长宁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第一次第一批)(一)
2018-06-04 18:10:4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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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各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中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体检时间将在其毕业后另行安排。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一)体检集中时间

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上午7:00

(二)体检集中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

三、体检标准

(一)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1支及体检费(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怀孕或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六)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参检考生查证自己的人事学籍档案,若本人档案不在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管理的,请先确认档案管理地,体检合格后可持身份证前往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开取《调档函》,及时将档案寄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寄档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慈竹路23号 长宁县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古典尚城小区斜对面),寄档电话:0831-4628230)。

六、咨询电话:0831-4623001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第一批)

点击下载>>>

2018年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docxv附件

长宁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第一批)

序号

报考单位及岗位

准考证号

性别

总成绩

排名

1

长宁县同心服务中心工作员(18130001)

2018415044907

70.296

1

2

长宁县青少年宫财务人员(18130002)

2018415101511

66.392

1

3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员一(18130003)

2018415044912

71.068

1

4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员一(18130003)

2018415044911

70.876

2

5

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工作员(18130005)

2018415101514

69.08

1

6

长宁县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员(18130006)

2018415101518

74.24

1

7

长宁县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员(18130006)

2018415101524

66.296

2

8

长宁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处财务人员(18130007)

2018415045004

69.692

1

9

长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工作员(18130008)

2018415101603

70.576

1

10

长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工作员(18130008)

2018415101610

69.8

2

11

长宁县农业植保植检站工作员(18130009)

2018415101618

73.86

1

12

长宁县种子管理站工作员(18130010)

2018415101621

65.608

1

13

长宁县畜牧畜禽品种改良站工作员(18130011)

2018415101625

69.132

1

14

长宁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员(18130013)

2018415045220

70.88

1

15

长宁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员(18130013)

2018415045624

68.86

2

16

长宁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员(18130013)

2018415045418

68.2

3

17

长宁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18130014)

2018415072323

68.32

1

18

长宁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18130014)

2018415072328

62.2

2

19

长宁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18130014)

2018415072330

61.54

4

20

长宁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18130014)

2018415072327

59.2

5

21

长宁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18130014)

2018415072404

56.94

6

22

长宁县人民医院放射技术(18130016)

2018415072411

59.76

1

23

长宁县中医医院财务人员(18130019)

2018415101710

65.164

1

24

长宁县中医医院临床医生一(18130020)

2018415072310

60.18

1

25

长宁县中医医院临床医生二(18130021)

2018415072313

59.34

1

26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523

68.26

1

27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725

66.7

2

28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329

66.42

3

29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518

64.76

4

30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602

64.3

5

31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617

64.28

6

32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412

64.16

7

33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525

63.3

8

34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819

62.38

9

35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护理(18130022)

2018415013720

62.32

10

36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中医医生(18130023)

2018415072527

60.54

2

37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中医医生(18130023)

2018415072602

54

4

38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中医医生(18130023)

2018415072530

53.16

6

39

长宁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18130024)

2018415072613

55.94

2

40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18130025)

2018415072623

68.92

1

41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18130025)

2018415072619

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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