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2.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3.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按照我省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中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并作出承诺。报名人员在我省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符合条件在我省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我省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3.本公告在司法部网、贵州司法行政网、黔微普法、贵州司法官方微博等网站发布。
4.有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事项,可向本省各市(州)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
贵阳市(0851)87988058
遵义市(0851)28226146
安顺市(0851)33222819
黔南州(0854)7105092
(0854)8228142
黔东南州(0855)8228099
铜仁市(0856)5237290
毕节市(0857)8223966
六盘水市(0858)8267671
黔西南州(0859)3813618
原标题:贵州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18年6月16日
A good name is better than riches. 美名胜过金钱。
We learn form the mistakes of others. 我们能从别人的错误中得到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