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3、永春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三年证明.doc永春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三年证明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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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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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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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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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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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所在
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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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所在村(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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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社区)参加“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担任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服务期满三周年,考核合格。特此证明!
村(社区)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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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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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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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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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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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根据《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规定, 2018年8月31日前在永春县(永春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永春以外地区)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可凭此证明取得报考“专门职位”资格。
2、请村(社区)党组织、乡镇党委及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服务及考核情况予以盖章确认。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企事业及国企).doc
单 位 同 意 报
考 证 明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国企)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我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 ), 报名参加2018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我单位同意该同志报考,若该同志通过考试并被录用,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做好其工资及人事档案关系的转移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代理).doc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人事代理)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我单位在职人员 (身份证号: ), 报名参加2018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我单位同意该同志参加此次考试,若该同志通过考试并被录用,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做好其工资及人事档案关系的转移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中 共 永 春 县 委 组 织 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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