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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荡镇编外合同工招聘公告
沈荡镇政府下属中心(站办)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7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海盐县户籍,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交往,服务意识好。
2、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编号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加分情形 |
备注 |
1 |
司法综治 |
2 |
法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
|
从事社区矫正、纠纷调解、信访调处等工作,适合男性。 |
2 |
建房管理 |
1 |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
具有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专业学历、资格等证书。 |
从事建房工地现场管理、强制拆违等室外作业,适合男性。 |
3 |
舞蹈指导 |
1 |
舞蹈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辅导编排的舞蹈节目获得县级金奖(或相同等次)以上荣誉。 |
有一年以上的舞蹈教育、编排或演出经验,适合女性。 |
4 |
城建监察 |
1 |
专业不限,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退伍军人。 |
从事巡查纠违、强制拆违等室外作业,适合男性。 |
5 |
统计 |
1 |
统计、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
具有统计相关专业学历、资格等证书。 |
男女不限 |
6 |
园区管理 |
1 |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
|
从事安全生产监察、劳动监察、劳动纠纷调解等工作,适合男性。 |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笔试、面试。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如有报考岗位加分情形的,可加5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40%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4、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 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及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沈荡镇政府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聘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研究解决。
四、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携带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执(职)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彩照2张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7—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沈荡镇政府三楼。联系电话:86721033。
2014年沈荡镇编外合同工招聘公告
沈荡镇政府下属中心(站办)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7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海盐县户籍,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交往,服务意识好。
2、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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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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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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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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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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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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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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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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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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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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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社区矫正、纠纷调解、信访调处等工作,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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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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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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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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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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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专业学历、资格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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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建房工地现场管理、强制拆违等室外作业,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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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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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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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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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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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编排的舞蹈节目获得县级金奖(或相同等次)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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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以上的舞蹈教育、编排或演出经验,适合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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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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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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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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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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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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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巡查纠违、强制拆违等室外作业,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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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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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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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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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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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统计相关专业学历、资格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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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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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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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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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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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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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安全生产监察、劳动监察、劳动纠纷调解等工作,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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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笔试、面试。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报考人员如有报考岗位加分情形的,可加5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40%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4、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及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沈荡镇政府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