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等。
5.复审: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20日。由县就业局在各乡镇(街道)初审的基础上通过走访查证、信息比对(即通过将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数据与市监、人社、民政、税务、公安、住房公积金、住建、交警等部门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等方式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6.审定: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3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通过复审的人员最终审查,确定拟招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7.公示:2018年10月8日-201 8年10月16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8.复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30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收到的举报进行全面复查,根据查实情况作出是否招聘意见后,再次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招聘人选。
9.聘用: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6日。将联席会议确定的招聘人选报领导小组领导审核后,由县人社局下发录用通知将被录用人员分配到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与新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送县就业局备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聘用期限。除录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严格管理。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要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并制定监督、考勤等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监督、考勤等管理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评、考核,并作为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并函告县就业局,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无故旷工连续达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以上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根据岗位缺员情况和用人单位意见,由县就业局提出意见,按照本招聘程序进行缺额补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用人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实施、综合协调、调度,县纪委监察委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检查,其他成员单位按工作要求协助做好此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工作。
(二)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各用人单位、乡镇(街道)要深入实际,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招聘方案要求进行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招聘对象和范围,对初审上报的公益性岗位和人员负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县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政策执行,接受县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招聘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适时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及相关渠道进行公布,请招聘对象密切关注,因未阅、错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承担。
(五)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招聘对象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人员,必须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服从管理并在岗履职。在随机督查中发现有不在岗、不履职的将随时解聘,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九、本招聘方案相关事项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He that puts on a public gown must put off a private person. 担任公职的人,就要不徇私情。 Doubt is the key of knowledge. 怀疑是知识的钥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