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内蒙古 工作地点:鄂尔多斯市 招聘人数:2名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适量增加和补充乡苏木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工基字[2018]3号)、《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8年鄂尔多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方案的通知》(鄂工通字[2018]39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鄂托克旗总工会决定于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属地为先,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鄂托克旗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写作表达能力;
(六)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文秘及相关专业均可报名;
(七)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及招聘岗位
(一)工资待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中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五险,另一部分为工资及个人承担缴费部分,共计3500元的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
鄂托克旗总工会拟招聘2名(其中:文秘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
四、招聘程序及内容
(一)招聘程序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由旗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14:30分—7月13日14:30分。
2.报名地点:鄂托克旗总工会812办公室(鄂托克旗党政大楼8楼)。
3.报名所需材料:鄂托克旗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从“鄂托克工会网”http://www.etkqzgh.gov.cn/上自行下载并填写一式3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三张1.5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相片。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旗总工会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即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笔试参照《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内容。
(五)考试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参加旗总工会统一组织的考试。此次考试只设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为各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两项加权后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此次招聘由聘请第三方机构命题,统一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评卷。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试卷统一汉语文答卷,根据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在旗总工会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将被取消资格。
(七)公示
对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期间,自动放弃的考生或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经旗总工会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后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曾在鄂托克旗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不限户籍,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我旗历年招募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鄂托克旗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我旗储备人才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
(二)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招聘政策、录用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对招聘工作的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工会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鄂托克旗总工会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电话:0477-6212936
鄂托克旗总工会
2018年7月10日
来源:
http://www.etkqzgh.gov.cn/contents/13/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