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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关于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补充规定》(磐人社〔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计划招用编外人员27名,其中:县委宣传部2名、公安局2名、审计局2名、经济商务局 2名、文广新局1名、乡镇劳动保障专管员9名、乡镇安全协管员7名、仁川镇1名、冷水镇1名。
具体招用的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用计划表和资格审查办法,或登录磐安县人才网(http://www.parcrs.com)查询。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有关要求
报名分初次报名和二次报名两项程序:
初次报名于2018年7月13日8:30—7月17日11:30(非工作时间除外)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振兴街55号)受理,报名对象为2018年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核减招用岗位。核减的相应招用岗位用于二次报名。
二次报名于2018年7月17日14:00—7月19日11:30(非工作时间除外)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振兴街55号)受理,报名对象为磐安户籍的符合条件人员。
报名过程中,招用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二次报名的符合条件人员将组织笔试工作,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须知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条件填写《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有笔试成绩的,须提供成绩查询界面打印材料。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程序
笔试参加对象为二次报名的符合条件人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时事、党史国情、磐安县情、法律法规、财经、管理和公文写作等。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三)面试程序
根据各招用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 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初次报名的符合条件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pide;2×40%+面试成绩×60%
二次报名的符合条件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2018年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合格的人员视同本次体检合格。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或跨岗位调剂。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工作人员的,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五)公示招用程序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用单位将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按招用有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 截止到2018年7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除外)。
2. 本次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人才网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3. 报考人员对在磐安人才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299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本次联合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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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用计划表.doc2018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用计划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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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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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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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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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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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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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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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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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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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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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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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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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劳动保障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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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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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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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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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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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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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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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6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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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不低于磐安县上年度全社会在岗平均工资,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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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文件,报考对象为: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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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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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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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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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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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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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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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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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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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5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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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6万元/年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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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有驾驶证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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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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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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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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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磐安籍
|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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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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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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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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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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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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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6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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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参照原政府购岗人员标准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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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进入二次报名程序,年龄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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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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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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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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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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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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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6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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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1年以上文字或宣传相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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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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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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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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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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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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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磐安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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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6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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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岗位,建议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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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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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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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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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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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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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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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档案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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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籍
|
8466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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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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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协管员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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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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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磐安籍
|
84660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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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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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窗口工作人员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磐安籍
|
84751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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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镇
|
国土协管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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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磐安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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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3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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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作业,建议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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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磐安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资格审查办法.doc2018年磐安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资格审查办法
2018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资格审查按以下办法掌握:
一、户籍要求
1.户籍要求为“磐安”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17年7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委会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为依据);
(5)2017年7月13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须经劳动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并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2.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年龄要求
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7月13日至2000年7月13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0周岁(1977年7月13日至2000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三、“专业”审查
报考专业名称与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请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向招用单位提供由毕业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专业确认的证明。
本办法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doc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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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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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近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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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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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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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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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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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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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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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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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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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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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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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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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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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