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8年07月黄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二)
2.黄石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3.黄石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 黄石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一、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一)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参见《黄石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18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18届毕业生报考。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成绩相关说明事项 (一)《岗位表》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环节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岗位表》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8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二)《岗位表》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增加笔试环节,参加《能力水平测试》(其中:公共基础占30%,专业知识占70%),《能力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成绩计算公式:《岗位表》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能力水平测试》×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岗位表》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8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三)《岗位表》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环节的考生,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岗位表》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8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增加一轮面试环节,面试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资格审查应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此次考试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但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增加笔试环节。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按1:8的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六、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考察的具体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高学历人员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具体要求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可以报考。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学生,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三)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为《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的专业目录。 (五)报考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持证的,可凭网络系统打印的合格成绩单,经市以上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视为符合持证条件。 (六)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七)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需咨询的与黄石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714-6516859。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黄石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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