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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由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负责组织抓好招聘工作日常事务。整个考务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晴隆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四项目人员”)。
3.晴隆县户籍(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招聘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委培生、订单生。
4.截止2018年8月7日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截止2018年8月7日前未辞职(或申请辞职未办理好相关手续)的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工勤人员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加分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点击查看职位表】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凡报考两个职位以上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至8月9日,
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费:100元/人。
(二)报名要求
1.开考比例要求
(1)县直单位(晴隆县第三中学除外)及街道办事处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1:3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办对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核减或取消,调整的职位计划数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考生不得进行改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2)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7〕164号)规定,乡镇(除县城所在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3)晴隆县第三中学招聘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2.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职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一寸同底免冠近期(本人近三个月以内)照片5张(贴在报名表上)。
(5)“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晴隆县户籍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报考限晴隆县户籍(晴隆县生源)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晴隆县户籍”人员是指截止2018年7月31日户籍在晴隆县的人员;“晴隆县生源”是指原为晴隆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8)《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
(9)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考生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一致。(注:若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可以报名)。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3.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4.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晴隆县户籍(晴隆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5)晴隆县户籍(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2.加分确认及审查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黔西南州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晴隆县户籍(晴隆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和属于晴隆户籍(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考生须在网上打印并填写统一格式的《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后经资格复审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县招聘办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温馨提示:加分审查公告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l.gov.cn/)上公示。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公告有关规定,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报名审核人员在《报名表》、《加分申请表》、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上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登记册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同上报县招聘办。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考试
报考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的考生只进行面试。报考其他职位(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除外)的考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报考其他(晴隆县第三中学除外)职位的考生进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
报考晴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报考其他职位(晴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位除外)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8年9月5日至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要求: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算。
2.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其他职位(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除外)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