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阿克苏地区县(市)、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阿克苏地区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阿克苏地区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阿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3.上述人员涉及新疆户籍、阿克苏地区(县、市)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含当日,下同)。
4.岗位表中未对户籍作要求的岗位,面向全国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