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毕业证(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计生证(未婚证)、工作经历证明、由报考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到区农业局(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中,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其他招聘岗位。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