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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联合招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公告(一)
2014-02-17 07:22: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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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重庆市社会工作发展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夯实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重庆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合招聘活动,计划面向全国招聘200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渝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此次招聘工作 是为重庆市内民政事业单位、民办社工机构等组织牵线搭桥,采取“集中发布招聘信息、各单位自主选聘”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自主负责相关招聘事宜。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

二、时间安排

招聘时间:2014年2月20日—3月30日。

三、招聘计划

详见《重庆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信息表》(附件),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有关事宜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招聘专业人才。请应聘者认真阅读《重庆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信息表》,选择应聘岗位,并于2月20日至3月30日内将应聘资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热诚欢迎全国各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来渝投身社会工作事业,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重庆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社会工作处)

2014年2月13日

 

 


附件
重庆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信息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岗位及数量 应聘条件 福利待遇 应聘方式 应聘提供资料 联系方式
1 重庆市社会工作英才培养计划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拟在全市实施社会工作英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社会工作骨干人才,特委托重庆市冬青社会服务中心实施具体招聘工作,所聘社工专才由社会工作处统筹管理和重点培养,由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进行日程管理和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招聘社工先参加社工服务项目,条件具备的可逐步聘为专业督导。 专职社工(数量不限)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工职业道德操守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年龄在20-40周岁;
3.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中级)和具有社会工作实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4.专业素质好,实务能力强,能独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开展服务工作。
1.应聘录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录用者工资待遇参照重庆市社工行业标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月薪3800元起薪,试用期间月薪为80%;
3.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由社工机构购买五险,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安排;
4.本次聘用社工专才纳入重庆市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培养库,免费享受重庆社会工作骨干人才业务培训或专题培训,逐步培养产生一批重庆市本土社会工作督导。
与重庆市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自主招聘同步实施,由冬青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1.个人简历、学位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应聘者所提交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简历投邮箱:dqsgjxy@163.com(邮件名称请按照“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3-63515720
2 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适应社会工作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渝中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社区工作者60名 报考渝中区社区工作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写作、沟通、组织协调等能力,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试用期生活补贴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后按照渝中区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标准执行,最低年收入3万元左右;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保险。 笔试、面试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校的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后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2月28日
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一楼社区办 (渝中区和平路211号,即渝中区中华路小学对面);   3.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9日上午9:30-11:30(暂定);        4.联系电话:023-63737566         联系人:徐老师/刘老师
3 江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江北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退役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工作;负责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救灾工作;开展婚姻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管理等。 专职社工1名 1.具有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证者优先;                                  
2.文字写作能力强,能独立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有一定的社工实务操作经历。
2000-3000元(人民币)/月 笔试、面试 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个人简历、从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等 简历投递邮箱:20401487@qq.com                  联系人:赵玫
联系电话:023-67560186
4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市主城区弃婴和孤残儿童的收养工作。全院占地面积87亩,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全院目前共有员工283人(其中,正式在编员工107人,临时聘用员工205人);收养孤残儿童500多名,其中95%为残疾孩子。 社工督导1名 1.全日制社工专业本科毕业,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中级);            2.两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月薪3000元 另行通知 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对应职称证书复印件 简历投递邮箱:28465289@qq.com         联系人:陈曦          电话:023-62560271   
5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是我市主城区市民最主要的治丧场所.2012年,与冬青社工服务中心合作,开始引入殡仪社工服务。针对逝者家属及馆内员工需求,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工作方法,协助逝者家属解决遇到的困难,度过哀伤期;为馆内员工提供服务,疏解工作压力,发掘工作潜能;对社会大众进行殡葬文化宣传,以及探索专业化殡葬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殡仪社工服务站专职社工2名 1.全国范围内具有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社会工作实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
底薪3000+社保 笔试、面试 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 简历投递邮箱:   byg@cqmz.gov.cn         联系人:陶小容      联系电话:023-68610006 15123081720
6 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     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成立于2005年11月,是重庆市民政局主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募基金会。我们坚持“集合爱心,慈幼济婴”理念,主要服务于重庆市辖区范围内16周岁以下的孤残儿童、事实孤儿、贫困家庭儿童等。 项目管理部部长1名、干事1名、事业发展部品牌和筹资干事1名
(一)项目部部长
1.认同本会的价值理念,热心公益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管理类相关专业,5年以上非营利组织项目管理经验,有社工专业知识尤佳;
3.熟悉公益项目运作,较强的统筹能力,精于策划研发、组织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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