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志愿者服务协议书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
服务协议书
(参考格式)
派出单位(甲方):
受援单位(乙方):
选派人员(丙方):
甲方(派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受援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提供工作岗位:
丙方(选派人员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为建立健全“三区”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桂文办发〔2017〕238号)的相关规定,经派出单位(甲方)、受援单位(乙方)、选派人员(丙方)平等协商,甲方聘用并派遣丙方支援乙方,三方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务
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聘用并派遣丙方到乙方确定的文化馆图书馆总馆、乡镇分馆以及村(社区)服务点提供文化志愿服务,每年服务总馆不少于32天(文化馆图书馆各服务10天,具体时间由总馆安排),定点服务乡镇分馆不少于20天,定点服务村(社区)服务点不少于20天,全年服务天数不少于72天,确保分馆和服务点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或群众性文化活动。服务内容包括:
(一)根据总馆工作需要,协助总馆工作。
(二)根据乡镇分馆需要,协助总馆开展好分馆工作。
(三)组织村(社区)服务点开展文艺辅导培训工作。
(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好见的演出、阅读、讲座、培训等文化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配合文化广电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教育、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等工作。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需要,选派符合条件的文化志愿者到乙方确定的文化馆图书馆总馆、乡镇分馆、村(社区)服务点提供文化服务。
2. 甲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桂文办发〔2017〕238号)规定的标准向丙方支付工作补助(含伙食、交通和通讯补贴),并为丙方购买服务期限内的人身意外伤残保险。
3. 甲方为丙方建立工作档案,跟踪了解丙方的工作情况,负责对丙方进行日常考评和期满考评。与乙方共同研究解决丙方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 甲方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文化志愿者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无特殊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不报告工作或不下点开展服务的文化志愿者终止执行服务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为丙方开展文化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
2. 乙方协助甲方对丙方进行日常考评和期满考评。
3. 对未按约定开展文化服务的文化志愿者,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做出相应处理。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乙方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2. 丙方须按照三方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3. 丙方入乡镇分馆、村(社区)服务点开展文化服务,如有需要乙方协助事项,应提前与乙方沟通。
4. 丙方因不可抗拒力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协议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解除《服务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履行。非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服务协议。
(二)如因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报请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调解。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无效的,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协议生效后,有关条款若与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自治区新颁布的政策为准。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报自治区文化厅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武宣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2018年8月20日
来源:http://www.wuxuan.gov.cn/news_show.asp?id=24247
He who is first come is first served. 先到的先得。
He has not lost all who has one card left. 手里还有一张牌就没有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