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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7 截止日期:2018年9月20日 所属省份:浙江 工作地点:永嘉县 招聘人数:5名
经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外合同工,从事检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永嘉常住户口
(二)年满18周岁以上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优先;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www.zjwzyj.jcy.gov.cn/)一式一份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南城街道广场路86号)。
(二)考试
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录用后与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
1、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检务辅助人员列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管理。
四、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治处联系电话:67201087、67201085。
附件: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来源:
http://www.zjwzyj.jcy.gov.cn/system/2018/09/14/0133838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