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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罗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罗府〔2011〕20号)以及《关于公开招聘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工作人员的请示的批复》(罗府办复〔2013〕211号)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
㈠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18名,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工作人员10名。具体为:
市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职数 |
金银河水库工程管理处 |
专技岗位 |
2 |
罗光水库工程管理处 |
专技岗位 |
1 |
山垌水库工程管理处 |
专技岗位 |
1 |
小洞水库工程管理处 |
管理岗位 |
1 |
工勤岗位 |
1 |
引太工程管理处 |
专技岗位 |
4 |
工勤岗位 |
1 |
引沙工程管理处 |
专技岗位 |
3 |
工勤岗位 |
1 |
引泗工程管理处 |
专技岗位 |
2 |
引榃工程管理处 |
专技岗位 |
1 |
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职数 |
罗镜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专技岗位 |
1 |
分界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专技岗位 |
1 |
朗(lang)塘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专技岗位 |
1 |
苹塘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专技岗位 |
1 |
金鸡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管理岗位 |
1 |
榃滨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专技岗位 |
1 |
连州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专技岗位 |
1 |
泗纶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专技岗位 |
1 |
加益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管理岗位 |
1 |
龙湾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
管理岗位 |
1 |
㈡报考资格条件:
1.报考市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需以下资格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为罗定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⑵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
⑶具有罗定市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⑷学历要求:
报考管理岗位及专技岗位的,需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且专业范围为:水文、水工、测量、电工、电气、机电机械、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管理、计算机类专业;或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范围限定为:水工建筑、水土保持、测量、电气、水利、机电、电子、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水泥制品、水利工程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电力设备、水保与环保、工民建筑、测绘、水电技术管理、水工施工、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机电技术、水利电气技术)。
报考工勤岗位的,需国家承认学历的中技及以上学历,并且专业范围为:水文、水工、测量、电工、电气、机电机械、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管理、计算机类专业;或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人社局(或前劳动局)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范围限定为: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水轮发电机机械检修工、水轮机检修工、闸门运行工、水工防腐工、水工监测工、渠道维护工、泵站运行工、水文勘测工、水文勘测船工、水土保持治理工、水轮机调速器机械检修工、水力机械试验工、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砌筑工、混凝土维修工、土石维修工、河道修防工、防治工、灌区供水工、灌溉试验工、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灌排工程工、水土保持试验工、水土保持监测工)。
⑸目前在我市水利、水电单位工作满一年(需有单位证明及社保缴费凭据或合法有效凭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且高中及以上(不限专业)学历的人员,可按学历及专业报考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高中毕业人员只能报考工勤岗位)。
⑹身体健康。
2.报考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需以下资格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为罗定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⑵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⑶具有罗定市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⑷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且专业范围为:水文、水工、电工、电气、机电机械、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管理、计算机类专业;或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范围限定为:水工建筑、水土保持、测量、电气、水利、机电、电子、建筑结构、建筑施工、
水泥制品、水利工程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电力设备、水保与环保、工民建筑、测绘、水电技术管理、水工施工、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机电技术、水利电气技术)。
⑸我市在岗村干部(包含大学生村官)(需有所在村委、镇政府证明及社保缴费凭据或合法有效凭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且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的人员,可报考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的相应岗位。
⑹身体健康。
3.按照粤人发〔2007〕141号文有关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市市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加分申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才工作服务局办理加分手续。
4.报考以上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处罚)期间的;
⑵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调查的;
⑶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应聘。
⑷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规定和相关薪酬待遇
㈠报考岗位规定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考核、聘用资格。
2.如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或合法有效凭据)方可报考。
3.报考市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的岗位,招录后即按所报考的单位岗位对口聘用。报考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的,报考时不指定具体镇街的岗位,聘用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成绩高者先行选择具体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
4.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 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