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待提交学历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再办理报批聘用手续。若2019年7月31日前未提交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0566-3214819
监督电话: 区监察委 0566-202258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共34名)
序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形式 |
招聘计划 |
招聘 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条件 |
备注 |
考试内容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1 |
区土地收储中心 |
全额拨款 |
2 |
管理 岗位 |
190800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社会工作;中国语言文学类 |
35周岁以下 |
|
《公共基础知识(一)》+结构化面试 |
2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贵池分中心 |
全额拨款 |
1 |
管理 岗位 |
1908002 |
本科及以上 |
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科学;地质类 |
35周岁以下 |
|
《公共基础知识(一)》+结构化面试 |
3 |
全额拨款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1908003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5周岁以下 |
|
《公共基础知识(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
4 |
区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大队 |
全额拨款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1908004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35周岁以下 |
|
《公共基础知识(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
5 |
区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大队 |
全额拨款 |
6 |
管理 岗位 |
1908005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城市管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
35周岁以下 |
|
《公共基础知识(一)》+结构化面试 |
6 |
区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大队 |
全额拨款 |
11 |
管理 岗位 |
1908006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聘用后由单位安排在镇、街道一线岗位 |
《公共基础知识(一)》+结构化面试 |
7 |
区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大队 |
全额拨款 |
12 |
管理 岗位 |
1908007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聘用后由单位安排在镇、街道一线岗位 |
《公共基础知识(一)》+结构化面试 |
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9日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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