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所有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接到分配通知后三日内到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354-7618108
监督电话:0354-7619506
未尽事宜由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2、2018年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5、2018年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人员诚信承诺书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原公告标题为:2018年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灵石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