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省份:四川 工作地点:彭州市 招聘人数:20名
为深入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创新,进一步充实基层妇女儿童工作力量,推动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彭州市妇女联合会委托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镇(街道)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人数2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岗位描述
由彭州市妇女联合会委托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的镇(街道)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派送至各镇(街道)开展彭州市妇女儿童事务社会工作。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做妇女儿童的知心朋友。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资质要求:原则上要取得从事社工工作相关证书。如果没有取得社工工作相关证书的,需在到岗服务一个自然年内取得成都市社会工作者(社工员)证书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报考前取得成都市社会工作者(社工员)证书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享受加分政策,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行政拘留(含)以上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违纪、违法受到开除、解聘、辞退等处理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人员。
(四)政策性加分:
1.取得成都市社会工作者(社工员)证书的人员笔试加0.5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5分,社会工作师高级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者只能按其中最高分项加分,加分不累计。
2.政策加分是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01月0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彭州市东升路53-57号(原老检察院旁)
联系人:刘先生(13547878871),
蒋女士(18683692346)
电话:028-83877711
3.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彭州市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
(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妇女儿童工作相关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2)计算机操作。满分100分。
2.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候选人通过自己的解读给予解答。面试命题结合行业背景、岗位特性,强化面试题目考查的全面性和深入性。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操作)占50%+面试成绩占50%+政策性加分
4.笔试地点、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对拟招聘人选进行政审。
(四)体检
统一安排到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考察环节中如出现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初定后,通过张贴公告,在互联网、新媒体上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确定后,与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岗位工资待遇
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待遇为:基本工资2700元、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奖励,具体工资待遇以被聘用人员与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彭州市妇女联合会和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彭州市妇联公开招聘镇(街道)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岗位表
2.
彭州市妇联公开招聘镇(街道)专职妇女儿童事务社工报名表
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来源:
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46/2018-12/28/content_5f4fe459ac1b4215825a34a5b030d4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