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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拟录用及体检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甘肃省气象局党组审定。
对拟招聘人员由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结果必须达到《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九、招聘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招聘人员,5月下旬,甘肃省气象局人事统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
若出现中途放弃或者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况,按照递补原则递补。
十、报到
招聘人员统一在规定时间内(7月初)到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后,由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出具介绍函给用人单位,招聘人员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持介绍函到用人单位报到。
十一、其他事项
1.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进行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录用公正的,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和监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录用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录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录用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情形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对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5.涉及招聘的有关信息,一律在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gsma.gov.cn)对外发布。
6.甘肃省气象局监审处受理录用过程中的有关投诉或举报。对有关投诉或者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
招聘咨询电话:(0931)4670216—2430、2439
招聘监督电话:(0931)4670216—2462、2266
甘肃省气象局
2014年3月31日
甘肃省气象局
http://www.gsma.gov.cn/detail.asp?ID=2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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