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具有5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12.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事业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事业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 年1月17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具有五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还需提供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6.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事业单位联系(事业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7.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通知》、《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组 织 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11日
91ExaM.org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Failure teaches success. 失败乃成功之母. |